青岛市普法品牌“法治青风”推介
来源:青岛市急救中心 发布日期:2022/5/24 14:37:55浏览:111

图片1.png

法治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素养,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全市普法工作扎实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深入宣传,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不断深化,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为持续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落地落实,不断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市普法办以打造全市普法品牌为抓手,努力扩大青岛普法宣传工作的凝聚力、影响力、传播力,不断推动法治文化深入人心,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通过前期广泛征求品牌创意,市普法办确定了“法治青风”为品牌名称,并配套了包括品牌标识和宣传口号在内的设计方案。方案设计围绕法治青岛建设,突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元素,旨在打造赋有青岛地域特色和时代气息、展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理念和内涵的普法宣传品牌。

品牌名称为“法治青风”。其中,青代表青岛,突出地域特色;青风,谐音“清风”,寓意社会清明、风清气正,彰显法治建设目标,同时也表示品牌如“轻风”拂面、循循善诱,具有亲民为民的一面;风亦指“风尚”“风潮”,蔚然成风,寓意青岛法治之风引领全国之先。

品牌标识以“法”字形为主体,用海浪和青岛地标雕塑“五月的风”组合而成,突出海滨城市、城市地标等地域特色,标识底部将宪法雕塑形态融入一体,体现法治元素与城市公共空间的深度融合。浪潮代表尊法守法之风潮,亦有勇立潮头的精神含义。红色和蓝色的有机结合,凸显红瓦绿树碧海蓝天的青岛元素。红色部分也可以理解为纽带,寓意法治品牌是政府与社会的亲密沟通和连接;蓝色也是中国司法标志的底色,寓意助力一方平安且社会发展有法治守护。

标识含“风”“火”“水”三种自然元素形态,左侧蓝色的“水”代表人民群众,水能载舟,突出以民为本的法治理念;右侧红色的“风”代表由政府引导的法治社会风尚,三道红色的横线代表“三治合一”,融为一体,形成红色的法治轨道;顶部的橙色代表阳光和火种,寓意法治阳光普照,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整体视觉呈现金字塔型,图形稳固并动感活泼,具备面向大众的亲切感。

品牌口号为“法治青岛 共创共享”。口号主要突出治理理念,坚持“共建法治政府,共享法治阳光”的主旋律,突出“共享型”发展导向,面向公众强化贴近感和号召力,激发全市人民共建共治共享的动力,让更多法治成果惠及人民群众,尽享法治建设的细雨春风。

打造特色鲜明的普法品牌,不仅是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一张靓丽名片,更是激发普法活力、倡树法治信仰、引领法治实践的重要助力。我们将以品牌打造为契机,坚持普治并举,丰富活动载体,提升普法质效,让每一个人都成为法治建设的参与者、见证者、受益者,为加快迈向“活力海洋之都、精彩宜人之城”,奋力谱写青岛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宏伟篇章贡献力量!



 Copyright © 2014 -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青岛市急救中心(http://www.qingdao120.org
站务信箱:
工信部网站备案编号:鲁ICP备14000200

鲁公网安备 370203023705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