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在线”留言答复
留言类型: 投诉
留言时 间: 2017/8/19 11:47:59
留言主题: 投诉青岛市急救中心新惠康转送站
留言内容:

因患者赵双叶病情原因,需从诸城市人民医院转送到401医院。拨打120,120指派新惠康医院转送。两地路程100公里,新惠康竟收取2981元。之前并没协议价格。天价救护车费使原本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故请急救中心主持公道。

答复:     您好!青岛市新惠康医院急救转送站是由市政府、卫计委经严格审查后审批的院前急救站点,首先感谢您对新惠康医院急救转送站的关注及监督。对于您提出的“天价救护车费”问题,急救中心高度重视,立即对车组收费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从诸城市人民医院至青岛市401医院转送病人按照青岛市物价局青价费【2016】16号文件属于跨区域急救转运,费用由双方协商议定。本次转运费用经双方协商按照车费为10元/公里,往返计费,双方同意并签订转院协议书,签字生效(执法记录仪视频资料为证),符合收费规定。鉴于您家庭困难,经与新惠康医院急救转送站沟通,由新惠康医院急救转送站再与您协商处理。咨询电话:88750738

答复时间:2017/8/25 16: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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