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中心按照青岛市卫生局纪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九不准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活动的要求,全体医务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自觉遵守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和急救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院前急救管理办法开展急救工作,杜绝出现有损医德医风的行为。
2、坚持以人为本、诚信服务、精益求精、满意放心的服务原则;充分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耐心解答患者及家属提出的问题。
3、不暗示、索要和收受患者馈赠的“红包”、购物卡、代金券、宴请及各种馈赠。
4、不在医药购销、医用设备、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维修等活动中进行权钱交易,收受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
5、不向患者出具假证明、假诊断书等弄虚作假行为。
6、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不私收费、不乱收费。
如有违背以上承诺的行为,甘愿接受党纪政纪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
二〇一四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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