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在线”留言答复
留言类型: 投诉
留言时 间: 2017/12/12 17:27:30
留言主题: 120收费
留言内容:

你好!

       对于你的回复不是很满意。首先我在打120电话时,明确说明我们只是用车,不需要医护人员和医疗设备;入院时120带来一名医护人员,收取了救治费120元和车费105元;出院时120没有带医护人员,同样收取了救治费120元和车费108元,这怎么解释?我们入住青医附院,医院说不报

答复: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青岛市急救中心的关注及监督。对于您提出的“收费”问题,就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出院回家属于院前延伸的一项便民服务措施,不属于院前急救职责范畴,目前,青岛市市内四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有特需出院回家的病人,均由新惠康医院急救转送站统一负责出转院转送工作,收费按照青岛市物价局 “青价费【2016】52号”文件规定的院前急救收费标准进行收费。院前急救收费已纳入医保报销范畴,除救护车费不能报销,其余费用报销的金额按照住院费用比例及医保种类给予报销。望您理解。

答复时间:2017/12/21 14: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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