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下午,市急救中心召开第七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青岛市急救中心合同制自聘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这次职代会表决通过的《青岛市急救中心合同制自聘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是根据《青岛市卫生局直属卫生事业单位合同制自聘、特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并结合中心实际而制定的。中心充分的发扬了民主,经过职工代表反复讨论,尊重广大职工代表的意见,保证了职工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会上,中心宗瑞杰副主任对该规定做了解释说明。
《青岛市急救中心合同制自聘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对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规范急救中心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管理,完善中心聘用制度,提高劳动效益,保障劳动者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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