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市急救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考察及体检等事宜的通知
来源:青岛市急救中心 发布日期:2023/6/15 11:04:49浏览:462

有关考生: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2023年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考察及体检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范围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笔试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具体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已在官网公示。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一)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开具:

1.2023年应届毕业生请提供由学校或学院出具的本人在校综合表现情况证明材料(要求学校或学院盖章,密封);

2.无业人员、择业期内未落实单位毕业生请提供档案管理部门或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鉴定材料(要求盖章,密封);

3.有工作经历的考生,政审材料由原单位出具。

现实表现材料要求注明出具该材料部门的办公电话,加盖公章并密封,后续具体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二)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

所有人员均须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

(三)学历学位查询证明开具要求:请考生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下载相关学历学位证明。

上述材料在2023年6月20日前交至青岛市急救中心315办公室。

三、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6月16日(周五)早上8:30

集合地点:青岛市市立医院西院区(青岛市市南区朝城路2号甲)门诊楼A座三楼健康管理中心

(三)注意事项

1.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

2.须空腹,体检前一天晚上不要饮酒,晚上10点至次日体检结束前禁食、禁水;体检前3日请您保持正常饮食,不吃过于油腻、高蛋白食品,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晚上早休息,避免疲劳。

3.体检费用390元(现金),由考生本人承担;

4.到达集合地点后先进行签到、抽签、照相,然后进行体检;

5.逾期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职位空缺将根据简章要求进行递补体检,具体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未尽事宜按《2023年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2-88755971

                          

青岛市急救中心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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