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急救中心组织召开救护车行车安全警示教育专题会议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院前急救人员的安全意识,尤其是救护车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杜绝事故发生,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5月23日,胶州市院前急救质控中心召开全市救护车行车安全警示教育专题会议,全市16家急救站的48人参加此次培训。
培训由胶州市急救中心主任王淑艳主讲。王主任就近段时间发生的某地救护车“闯红灯遇车祸”事故案例为警示,要求全市各急救站驾驶员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不断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在行驶过程中务必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服务宗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切实保证行车安全。王主任根据《2017年市办实事“强化院前急救网络体系”新增急救站建设方案》及《胶州市院前急救 “六统一”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就救护车驾驶员行车安全、车辆检查与维护、应急情况处置、警报器与标志灯具使用等情况逐一进行了重点强调。
培训结束后,参训救护车司机师傅表示,要深刻以此为戒,不断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行驶途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每一次的急救行动都平安、顺利进行。会后,全市各急救站主任提交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驾驶员签字的救护车驾驶员安全行车责任书。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作为特种车辆之一的救护车享有“优先通行权”,但绝对没有“事故免责权”。这就对救护车驾驶员的驾驶技能及交通安全意识有了更高的要求。 作为救护车驾驶员,肩负着保障病患及时得到救治的重要使命。因此,在追求急救速度与效率的同时,绝不能忽视交通规则和安全意识的重要性。只有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才能确保每一次的急救行动都能顺利进行,才能让生命在关键时刻得到及时的救治,才能全面保障行驶途中医务人员与病患的生命健康与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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