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急救中心认真学习《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作者:王秀娇 发布日期:2014/1/27 15:35:24浏览:301

      近期,国家卫计委颁布了《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办法》分6章,共41条,分别对机构设置、执业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包括院前医疗急救的定义、院前医疗急救的公益性、建立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关于医疗救护员、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号码、进一步明确执业规范等内容。《办法》将于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作为目前院前急救最高规范性文件,对于指导院前急救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胶州市急救中心近日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及各分中心主任认真学习了该《办法》,并对《办法》详细进行了解读。通过学习,使广大急救人员全面了解和掌握了《办法》的相关内容,为加强院前医疗急救管理、规范院前医疗急救行为、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水平、保护急救人员及患者的合法权益起到积极作用。

      自2014年2月1日起,《办法》将开始施行。急救中心主任强调,我市将用《办法》来指导院前急救各项工作,切实保证院前医疗急救业务合法、快速、高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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